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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人)
2021-10-12 08:41:2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2、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

3、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中心根据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组织笔试、面试工作。

1、笔试

笔试根据岗位组织试题,满分为100分,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情况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按招聘岗位组织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创新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设定考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考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及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将在中心网站及时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中心成立考察体检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的形式,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内容,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进入考察范围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省卫生健康委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中心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有关规定聘用人员与中心签订聘用协议后,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和中心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老师、丁老师

联系电话:0531-82679557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6992号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

 

                                        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