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1年山东省军民融合发展促进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1-10-12 08:43:09   地区:山东   浏览:0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委托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通过其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山东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平老师

  联系电话:0531-51772960

  六、其他事项

  此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等的有关规定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按山东省现行规定执行。

  山东省军民融合发展促进中心

  2021年10月11日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