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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绵阳市纤维检验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1-10-09 17:11:57   地区:四川   浏览:0

  专业科目笔试和综合性面试地点:绵阳市纤维检验所417房间(绵阳市飞云大道东段257号)

  考核总成绩公布。考核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于考核后5个工作日内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公告考核人员的考核总成绩。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和本次聘用名额,按先后名次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绵阳市公招考试体检项目及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从业要求执行,由市纤检所统一组织随机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人员确定后,参加体检考生于2021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及要求详见后续公告)到绵阳市纤维检验所(绵阳市飞云大道东段257号)报到,由工作人员带领前往体检医院。出发时未到达集合地点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报考同一职位考生的考核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如考核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面试成绩高低依次排序确定)。

  八、综合考核

  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按《绵阳市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进行。

  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十、公示

  考核、体检、综合考核合格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十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公示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本人有效的毕业证、职称证及以下材料上交至绵阳市纤维检验所:

  1、在职人员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再按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市人社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此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