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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南定安县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公告
2021-10-09 17:15:37   地区:海南   浏览:0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待定;

  (2)笔试内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知识及专业基础知识;行政人员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

  (3)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4)笔试成绩为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5)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情况和岗位报考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6)打印准考证时间:由定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另行通知。

  (7)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招聘人数为9人(含9人)以下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10人(含10人)以上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1:2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若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

    (1)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

  (2)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和内容:根据岗位实际要求,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议定后,另行公告。

  3、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招聘《定安县2021年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岗位表》中各岗位、招聘《定安县2021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中临床医师(定向)岗位,面试成绩为总成绩。其他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笔试成绩亦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六)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入围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天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

  考察人选根据考试或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由用人单位组织,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因考察人选经考察不符合要求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经研究,可在应聘一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提请县委常委会审批。县委常委会审批后,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到县级医院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四年(含试用期),新聘用的乡镇卫生院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本县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本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聘用单位现行经费保障方式执行。

  四、纪律要求

  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对其违规违纪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关于严肃招聘纪律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等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