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与备案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审核后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州湾示范区网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代码、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总成绩、排名等。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因拟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解决。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2.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成立面试评委小组,评
委人数为奇数,为7人。面试中如涉及专业内容的,评委应当以同行专家为主。
(二)严肃工作纪律
1.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09号)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力保考试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专业化和公信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内部招聘、人情招聘、内定名单、依人画像、设置歧视性条件等,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招聘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咨询电话:0513-81680387;0513-86916693(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
监督电话:0513-81680036(通州湾示范监察审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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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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