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考核结束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要求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核合格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网站、广西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因无考核人选或体检合格人选,以及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公示中注明。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的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疫情防控要求
当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开招聘的所有工作均严格遵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76号)的要求,疫情防控工作接受学校主管部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其中对考生的要求有:
1.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
2.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生必须戴好口罩、接受测温、出示健康码、扫出入码,身体健康方可进入校门;在现场报名及参加考试过程中,考生必须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校园内疫情防控工作由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发生疫情时,按照学校相关疫情防控工作预案进行处置。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机关纪委:刘先生,0771-5893852。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机关党委(人事处)黎女士,0771-5727620。
报名如遇技术问题,请联系:韦女士,0771-39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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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公开招聘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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