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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招聘公告
2021-10-12 08:54:40   地区:广西   浏览:0

  (五)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岗位A1和岗位A2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公开招聘的规定要求执行。体检由我中心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三甲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由我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是否依次递补,确定人员后组织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和入编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相关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批准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考生应在考前14天,通过“爱广西”等APP实名申领“广西健康码”,没有注册申领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持“广西健康码”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后,方可进入考场,否则不能进入考场。请考生主动查询和自觉遵守,以确保顺利参考。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2093660;

  (三)招聘联系人联系电话:0771-2093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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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

  3.疫情防控调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