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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大同平城区招录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村工作公告
2021-10-08 14:42: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考察中出现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委组织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个人志愿、专业特长分配确定岗位。鼓励录用大学生回本乡本村或居住地工作,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含1年试用期)。试用期在区街道办事处培养锻炼,参与街道办事处工作,一年后安排到村工作。是中共正式党员的,安排担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或党组织书记助理;非中共正式党员的,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于2021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不予聘用。

  被聘用的人员,列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岗位选择内容“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自愿选择具体岗位,原则上单个行政村不重复设置岗位,鼓励回本街本村或居住地工作”。

  五、岗位职责

  录用大学毕业生在村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和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协助村“两委"班子推动党在农村基层的各项方针政策有效贯彻落实;

  2.配合做好基层组织建设有关工作,协助村“两委"班子制定民主监督管理制度,参与农村各类组织建设和村务管理;

  3.配合做好富民强村各项工作,协助村“两委"班子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落实好为民惠民政策,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4.配合做好农村基层治理工作,协助村“两委"班子完成调查统计、民事代办、社会保障、科技推广等任务;

  5.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经常入户走访、倾听群众诉求,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关心关爱困难人群,协助做好帮扶工作;

  6.负责资料整理、档案管理、文字材料起草、办公设备管理维护等工作;

  7.完成街道党(工)委和村“两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待遇保障、教育培养及管理考核

  (一)待遇保障

  录用大学生由区人社、编制部门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统一占用乡镇(街道)事业编制。工资薪酬、福利待遇等按照我区街道事业人员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我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大学生在村工作期间的食宿、交通等予以妥善安排,办理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帮助解决生活、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二)教育培养

  由区委组织部门牵头对招录大学生进行初任培训,将其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农村“领头雁"培训计划,确保每人每年参加区级及以上组织的集中培训不少于12天。区委组织部要对招录大学生重点管理、跟踪培养,安排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和村党组织书记“一对一"帮带,搭建平台帮助其快速成长成才,促进干事创业。将录用大学生列入农村后备干部库;鼓励将工作表现良好、符合任职条件的及时选任为村“两委"班子成员;鼓励将培养成熟的及时选任为村“两委"主干。

  (三)管理考核

  除提拔、解聘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有关情形以外,录用大学生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工作岗位。区委组织部会同街道党(工)委共同负责录用大学生的日常管理,严格实施考勤、请销假、请示报告、纪律约束等制度,确保在岗在位。录用大学生的考核分为试用期考核、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专项考核,由区委组织部牵头、街道党(工)委和任职村具体负责,考核结果作为奖惩激励的重要依据。对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可按照有关规定优先提拔使用、评聘职称;对于脱岗、工作表现差、群众满意度低的,由区委组织部及时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问题严重的,按事业人员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