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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大同阳高县招聘大学生到村工作公告
2021-10-08 14:41:41   地区:山西   浏览:0

  面试工作应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总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四)体检

  体检安排在指定的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院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参加体检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不按时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征求纪委监委、统战、法院、检察院、公安、信访等部门单位意见。并由县委组织部派人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报考者档案进行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个人主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阳高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含1年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各类招聘考试,除提拔、解聘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有关情形以外,不得向县外流动,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擅自脱岗。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在乡镇培养锻炼,考生根据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选择具体岗位,岗位选择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试用期满,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乡镇党委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考核合格人员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安排到村工作。考核不合格人员、不服从安排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取消其参加今后县组织的类似考试的资格。

  五、岗位职责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安排到村工作,在村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和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协助村“两委”班子推动党在农村基层的各项方针政策有效贯彻落实;

  2、配合做好基层组织建设有关工作,协助村“两委”班子制定民主监督管理制度,参与农村各类组织建设和村务管理;

  3、配合做好富民强村各项工作,协助村“两委”班子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落实好为民惠民政策,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4、配合做好农村基层治理工作,协助村“两委”班子完成调查统计、民事代办、社会保障、科技推广等任务;

  5、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经常入户走访、倾听群众诉求,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关心关爱困难人群,协助做好帮扶工作;

  6、负责资料整理、档案管理、文字材料起草、办公设备管理维护等工作;

  7、完成乡镇党委和村“两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咨询与监督

  本公告由阳高县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项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全程接受社会和纪检部门监督。

  咨询电话:0352-6626810

  监督电话:0352-6712380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