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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临汾市古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0人)
2021-10-08 15:11:36   地区:山西   浏览:0

  定向、委培毕业生,须由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若未按时按地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期间,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实施方案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制定,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1)面试对象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命题和评分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有关专家组织实施。

  (3)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从事工作所需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仪容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4)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科学,拟分专业成立若干个考官组。每个考官组设主考官1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5)面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于当天公布。面试结束后,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明确提出复检申请的时限),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察方案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制定并组织实施。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2021年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和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