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1年许昌市建安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10-08 15:12:44   地区:河南   浏览:0

  3.脱贫户和“三类监测人群”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办理免缴笔试考务费需提交以下材料:脱贫户和“三类监测人群”,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开具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城市低保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于10月20日9:00至17:00提交到新元大道兴业大厦北楼6128房间核实确认。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国家和我省、市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我市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享受安置政策的除外)、从建安区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建安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10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10月20日17:00前将身份证、报名表及有关证书(志愿服务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到新元大道兴业大厦北楼6128房间,逾期将不再受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报考中医类专业岗位考试内容为《中医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报考护理、康复治疗技术、药学、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类专业岗位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可通过建安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查询。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有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低于4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本考场面试考生平均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现场进行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

  七、体检和考察

  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怀孕考生需提供结婚证和妊娠医学证明),体检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对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工作在区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区卫健委负责实施。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审,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对考察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八、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核后在建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察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