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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日照市莒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2021-10-08 15:31:34   地区:山东   浏览:0

  (三)现场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到莒县卫生健康局(莒县城区文心东路16号)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非全日制研究生需同时提交本科毕业证及相应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诚信承诺书》、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2021年莒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规培证或规培合格证、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将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同一应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5倍的,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方式为面试面谈,根据初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应聘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按招聘计划等额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执行,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档案基本信息涂改严重、涉嫌造假、重要材料和信息记载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确因工作需要扩大考察体检范围的,须报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六、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莒县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县卫生健康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应聘莒县人民医院、莒县中医医院、莒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岗位的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应聘乡镇(街道)卫生院岗位的按用编进人计划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