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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东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人)
2021-10-01 00:49:57   地区:山东   浏览:0

(四)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研究生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按招聘岗位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创新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的形式,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内容,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进入考察范围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体检等工作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及工作实际适时开展。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畜牧兽医局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省属事业单位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531-51788827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西路4566号,山东省畜牧兽医局728房间。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1年9月30日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