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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宁德市古田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5人)
2021-10-01 00:51:5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根据《宁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暂行办法》、古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古人社〔2021〕54号),现将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的毕业生(含2021届毕业生);经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的各类在职人员(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同意解聘、解除或调动证明)。

  招考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下半年古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计划表中未注明经费性质的,均使用财政核拨编制。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0年9月至2003年9月期间出生);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不得报名或取消聘用资格情形: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未满1年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三)具体条件

  1.专业类别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

  2.面向地区为“宁德市”是指2021年10月26日(含26日)前常住户口在宁德市的报考人员,宁德市内外院校的2019、2020、2021届宁德市生源毕业生,均视为宁德市报考人员。招考范围限在“古田县”“福建省”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

  3.岗位所需证书取得截止2021年10月26日(含26日)。其中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以教育部认证为准,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除学历、学位证外,报考人员在2021年10月26日(含26日)前通过考试但未取得相关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方可视为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书条件。计划表中规定的证书含所列以上各类证书。

  4.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十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139号),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相应的岗位。

  5.报考人员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查询认证。

  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其毕业证、学位证必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