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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内蒙古包头广播电视大学第二次自主招聘教师公告
2021-10-01 00:54: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充实我校教师队伍,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我校现状及实际需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同意,在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的基础上,将开展2021年第二次自主公开招聘,计划招聘教师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专业符合的选聘标准。

  (二)坚持“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本次自主公开招聘工作。

  二、招聘计划

  本次自主公开招聘计划招聘教师共6人,具体情况详见《包头广播电视大学2021年第二次自主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见附件1),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和包头市要求,此次公开招聘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并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较强的语言和书面表达能力、组织协调与管理能力,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4.年龄要求:1985年10月以后出生。

  5.学历、专业、资历要求: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学位)。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教学、管理、导学的复合性工作。

  户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是内蒙古户籍;

  2.非内蒙户籍的须为内蒙古所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以报考专业学历为准);

  3.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定向岗位人员范围: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部分职位定向招录。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包头市就业局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

  四、不得报考人员、不得录用人员及回避事项

  1.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1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在职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列编工作人员);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2.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2号)第六条所列回避关系情的岗位。

  3.下列人员不得录用:

  (1)考生在本次招聘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

  (2)考生在本次招聘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五、招聘时间

  招聘工作从2021年10月8日开始。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审核

  1.公告发布:分别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http://rsj.baotou.gov.cn)包头市教育局官网(jyj.baotou.gov.cn)和包头广播电视大学网站(www.btrtvu.net.cn)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