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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呼伦贝尔鄂伦春自治旗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021-10-01 00:54:24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3.试用期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4.试用期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5.政法、教育、卫生等系统各类定向招录培养的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9.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单位在招聘条件中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本次招聘考试先期组织对“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报名工作,无合格人员报名的“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转入普通岗位,其中“高校毕业生”岗位学历类别统一调整为国民教育序列,统一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三)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核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填写《2021年鄂伦春自治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相关信息。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核发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考生请务必牢记。报考人员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报考各环节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时需出示健康码、行程码。

  (四)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五)报考人员须认真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提交(所有信息在资格审核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1.报名

  报名时间定在2021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节假日不休息)。报名地点在鄂伦春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四楼人事科教股)。

  (1)“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自2021年10月9日-10月10日报名、现场审核。报名结束后,无合格人员报名的“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转入普通岗位,其中“高校毕业生”岗位学历类别统一调整为国民教育序列。

  (2)普通岗位自2021年10月13日-10月14日报名、现场审核。报名结束后,取消无合格人员报名的普通岗位。

  2.资格审核

  (1)卫健部门和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资格审核工作,负责组织抽调专门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工作,建立资格审核工作责任制,签订责任状,谁审核,谁负责。对因资格审核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2)资格审核人员要严格按照本方案、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职位表》上明确的岗位资格条件审核把关,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准确,对所有报考人员应一视同仁。资格审核期间要安排专人值班,认真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报考人员提出的关于对学历、学位、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进行资格审核的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3)完成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同步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报名表》(一式二份)、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同底免冠彩照4张,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4)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在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时须自行打印并携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