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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公告
2021-09-29 11:46:09   地区:广东   浏览:0

  5.通过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及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进行通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再进行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联系电话必须真实准确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暂定申论)和结构化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形式等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予通知。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名单,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统一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用。面试对象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最终拟录用对象的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组成。面试结束后,结合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光明政府在线上公示。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情况的,以笔试成绩优先排名。

  六、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医院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经资格复审、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将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录用的,且不违反录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录用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体检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资格复审、体检不合格,放弃资格复审、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我局可从按总成绩高低排名顺次递补。

  九、办理入职

  录用人选由招聘单位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录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录用。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批准30天内(从公示之日算起)未办理相关报到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等按照《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干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十、监督举报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90;

  (二)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30;

  (三)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747。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在笔试、面试环节,如考生出现违反考场纪律情形的,其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并纳入黑名单。

  (四)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绿码及14天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