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1年10月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2021-09-28 11:51:3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招聘岗位表》中的拟聘人数只是初步计划数,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招聘情况,增加或减少拟聘人员,以及相同学科岗位的拟聘人员在不同招聘单位间调剂。

  (四)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完由区教育局组织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拟聘人选公布

  面试成绩、拟聘人选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告。

  (六)面试防疫注意事项

  1.考生报到和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绿色行程卡并配合检测体温。持绿码和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2.外地来考点的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考点当地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3.考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考试当天还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面试:(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2)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考生;(5)面试当天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为红码或体温≥37.3℃的考生;

  5.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6.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根据深圳市和赴外当地当时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赴外考点设置及面试程序内容等进行调整。

  四、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拟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天。

  五、聘用

  (一)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拟聘单位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面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签订聘用合同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聘用人员均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5年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聘用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责令招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违规用人的,责令清退,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