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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黄冈市博物馆专项招聘讲解员、考古员公告
2021-09-28 11:56: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在资格确认时被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必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资格审查内容:

  (1)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26日(如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5年9月27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关于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用。

  (3)关于工作经历。报考人员须提供两年工作经历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4)关于专业。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进行拟定,并进行逐一明确。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报名结束后,在市文旅局官方网站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三、考试

  本次专项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讲解员岗位采取模拟讲解和现场问答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古员岗位采取考古现场实际操作的形式进行。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为保证招录考生质量,达到竞争择优和优中选优的目的,原则上按计划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未达到上述规定比例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计划。确需要保留岗位的,须按程序报市人社局批准。若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超过1:10,则组织初试筛选,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讲解员岗位的初试由考生提供指定内容的讲解视频,组织专家进行评议;考古员岗位的初试为笔试。初试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具体初试安排另行公告通知。

  3.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市文旅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

  4.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次招聘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综合成绩。

  重要提示: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体检、考察

  1、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初试成绩高的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序后仍并列的,组织加试。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3、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