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1年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福建)
2021-09-28 12:01:0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由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厦门工作部组织到指定的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厦门工作部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提出书面复检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应聘人员在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厦门工作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从具有资质条件的医院名单(不含首次体检医院)中抽取复检医院。复检只有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等原因部分项目不能参加体检的,可申请延期体检,但应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3.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并由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厦门工作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

  4.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厦门工作部决定是否从本岗位综合成绩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公示3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厦门工作部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一)工资及待遇:试用期工资3600元,转正后按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厦门工作部自聘人员薪资待遇规定执行。

  (二)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须在报名截止日(2021年10月13日)前取得。

  年龄要求计算到2021年10月13日。如:最高年龄要求35岁是指1986年10月13日(不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三)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及以上学历。

  (四)此次招聘考试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详见附件3)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岗位条件中要求的“会计与审计类”专业,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会计与审计类”下所列专业。请应聘人员认真对照,确定符合条件后方可报名。

  (五)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均视为具有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经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工作经验”,应聘人员须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工资发放表等有效凭证,以及聘用(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岗位证明。

  (六)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须实行公务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