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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黔西南州纪委州监委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聘公告
2021-09-28 12:00:37   地区:贵州   浏览:0

  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黔西南州纪委州监委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成绩(不含加分)达到90分及以上,依据笔试成绩折算后加上加分,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折算后加上加分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3)资格复审的所有职位考生须持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以及考生在网上打印的附有照片的《报名信息暨加分表》。

  (4)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由黔西南州纪委州监委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暨加分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确认。

  (6)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折算后加上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递补对象笔试成绩必须(不含加分)达到90分及以上。

  (7)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8)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亲笔签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聘用及考试防疫诚信报考承诺书。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9)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下一个环节的人员名单由黔西南州纪委州监委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示。

  (三)面试

  由黔西南州纪委州监委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面试方案及组织面试工作。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100分)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其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办法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2.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不含加分)折算为百分制后加上政策加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1.5+加分)×50%+面试成绩×50%。

  3.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4.成绩查询: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在黔西南州纪委州监委网站(http://qxnlz.gov.cn)上公示。试卷查询按《贵州省人事考试查卷(卡)暂行规定》执行。

  六、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1︰1的比例确定,如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2.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3.体检由黔西南州纪委州监委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黔西南州纪委州监委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