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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巴中市南江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22人)
2021-09-28 12:00:56   地区:四川   浏览:0

  

  

  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16号)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缴纳笔试考务费后,在2021年10月2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交南江县人社局事管股(南江县集州街道滨河路朝阳段290号社保大楼606室),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1.申请加分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组织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确定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因享受加分或项目服务期满考核招聘(定向招聘)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等内容)、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专科及以上毕业证、未因享受加分或政策性安置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个人承诺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公共科目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笔试成绩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可在笔试成绩公示后三日内到南江县人社局事管股(606室)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将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面试(技能测试)

  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出现进入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招聘名额达不到2:1的比例的岗位,参加了《公共科目》笔试且有有效成绩的参考人员全部入围资格审查),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岗位代码为2106214、2106311、2106312、2106313的岗位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一并参加技能测试。

  面试资格审查由南江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岗位(岗位代码为2106101)面试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组织;面向入伍前为南江籍或退伍前服役地在南江的退役(伍)军人招聘的岗位(岗位代码为2106311、2106312、2106313)面试资格审查由县人武部组织。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请在考生之家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