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通过考试、考核、体检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广西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梧州人才网、藤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九、人员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填写《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通过公开招聘新进事业单位的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要成立主要领导担任主要负责人的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公开招聘工作任务。
(二)加大监督力度。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1.发布拟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后,报考人员拟进入面试资格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
2.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
3.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
(四)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一、其他说明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4—7272777
监督电话:0774—7296258、0774—7273519
点击下载>>>
2021年藤县公安局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5日
- 2025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公开招聘行政助理2人公告
- 2025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招聘8人公告
- 2025广西崇左市天等县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 2025广西政协崇左市委员会办公室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0人公告
- 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招聘工作人员8人公告
- 2025年南宁市兴宁区纪委招聘3人公告
- 2025广西贵港市平南县自然资源局招聘编外人员1人公告
- 2025广西百色市平果市科技馆编外聘用人员招聘3人公告
- 2025广西防城港市防城生态环境局招聘1人公告
- 2025广西玉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8人公告
- 2025贵港市平南县同和镇人民政府招聘会计代理记账员1人公告
- 2025广西凭祥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招聘1人公告
- 2025广西防城港市国资委公开招聘1人公告
- 2025广西北海消防全媒体中心招聘2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