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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福州市第一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09-27 11:59: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经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福州市第一医院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度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的事业单位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福州市第一医院前身系1898年英国圣公会创办的福州柴井基督医院,是福州市属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编制床位1100张(其中院本部900张,东院200张),规划床位2000张。医院内设43个临床科室、8个医技科室、14个教研室、8个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医院医疗技术雄厚,拥有妇科、产科、肛肠科、中西医结合肿瘤科4个省级重点专科,产科、妇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消化内科、新生儿科、心血管内科、肾内科7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配备有中心ICU和神经重症、产科重症、心脏重症、新生儿重症等多个学科ICU及救治系统,是福州市产前诊断中心、福州市产科危重症转诊机构。

  医院重视教学工作,是福建医科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教学基地,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省级全科医师临床培训基地,培养了大量医学人才。

  二、招考职位

  本次招聘职位为福州市第一医院工作人员,共计划招聘85名,招聘职位、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福州市第一医院2021年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即在1985年10月至2003年10月期间出生),本单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一览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六)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第1天前取得(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可推迟至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本单位要求相关工作经验的,以报名第1天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具备本单位规定的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八)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在2019年、2020年、202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按2021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九)福州市所辖县(市)(含长乐区)卫生健康单位卫生技术人员,由于夫妻分居或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的,须经所在单位和县(市)(含长乐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报名,须在报名结束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专门岗位报考人员为:从福州市应征入伍的普通全日制大学生退役士兵。要求报考者必须是由福州市兵役机关批准入伍,并在网络报名第1天前毕业且退役。服役前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在籍生,其中在校生、在籍生须在退役后复学毕业。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专门岗位。

  (十一)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时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情况特殊的,经市卫健委、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未达开考比例不予开考、削减招收人数、经市卫健委、市人社局批准降低比例要求的岗位,将在报名结束后及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