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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临沂平邑县招聘讲解员的简章
2021-09-27 08:53:00   地区:山东   浏览:0

  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虽有反映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根据面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根据演讲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面试成绩、演讲测试成绩均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顺序。

  选岗后,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在平邑县服务最低期限3年(含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在招聘组织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本简章由平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5269967196

  中共平邑县委组织部0539—4211104

  附件:1.2021年平邑县公开招聘讲解员计划

  2021年平邑县公开招聘讲解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平邑县委组织部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6日

  附件:1.2021年平邑县公开招聘讲解员计划

序号

招聘单位

单位层级

岗位

类别

岗位

名称

招聘计划

学历

学位

专业名称

招聘

对象

其他条件

要求

咨询

电话

备注

1

平邑县合并招聘单位

县直

专业技术岗位

讲解员岗位A

3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播音与主持或具有国家一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水平(须获得国家一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学历可放宽到大学专科;

不限

不限

不限

持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甲等及以上)

15269967196

0539-4211104

限男性;

县档案馆、县党史史志馆、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各1人

2

平邑县合并招聘单位

县直

专业技术岗位

讲解员岗位B

3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播音与主持或具有国家一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水平(须获得国家一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学历可放宽到大学专科;

不限

不限

不限

持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甲等及以上)

15269967196

0539-4211104

限女性;

县档案馆、县党史史志馆、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各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