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按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生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通过诸暨市卫生健康局网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为诸暨市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入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方可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除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以外在同一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8年。
考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审批机关讨论决定聘用前放弃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在相应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审批机关讨论后拟聘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纳入浙江省人事考试信用体系,3年内不得报考诸暨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职位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1.报考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
2.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资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严肃处理。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3.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诸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招聘公告。(http://www.zhuji.gov.cn/col/col1376802/index.html)
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卫生健康局子网站全程发布公开招聘有关信息。(http://www.zhuji.gov.cn/col/col1452629/index.html)
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4.本次招聘全过程接受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监督,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诸暨市卫生健康局书面提出意见,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5-87225089(党建室)。
5.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6.根据浙人社发〔2014〕140号文件《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精神,应聘人员出现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的;让他人冒名顶替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听、接收或发送考试信息;与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
7.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凡参加本次招聘的参考人员,按照防疫相关规定执行。
8.招聘单位相关事项可咨询《计划表》所列电话,其它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0575-8725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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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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