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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第二批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2021-09-26 17:11:3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蓄智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区属事业单位继续面向国内外高校优选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范围

  (一)引进数量

  23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国内外普通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精神,本次引进范围为择业期内(2019年至2021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要求,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不列入引进范围。已与我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签约入职人员不得应聘。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报名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1年10月11日前取得;

  (六)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因违法违纪曾受党纪政务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9:00—10月15日16:00(博士研究生报名应聘的,不受本次报名时间和岗位数额限制,可在本年度内随时提出报名申请,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察体检,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报名人员填写《2021年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第二批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并扫描(PDF格式),连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扫描件(PDF格式)、电子证件照上传至报名邮箱:综合类上传至yzqycjhbm@ji.shandong.cn,教育类上传至yzqycjhbmjy@ji.shandong.cn,邮件名称注明姓名+事业单位名称+岗位+手机号码。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须上传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PDF格式),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上传承诺书(附件4,承诺于本年度内取得学历学位认证)和参加考试,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人员在引才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10月11日9:00-10月16日16:00

  引才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通过邮箱回复并电话告知应聘人员;对不符合应聘条件或需要考生完善补充的,要及时通过邮箱回复并电话告知应聘人员,并说明理由。报名期间,引才单位主管部门要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部门对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由资格审查部门确定并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