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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临汾乡宁县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公告
2021-09-25 02:16:17   地区:山西   浏览:0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期间,若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面试

  (1)面试由乡宁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逻辑思维、岗位认知、语言表达、仪容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3)参加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要求等将在乡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参加面试人员应按公告要求参加面试。

  (4)面试结束后,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若条件仍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面试,报考人员成绩名次按加试成绩排列。

  第三阶段: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的时间、地点、要求等将在乡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由本人在体检结束3日内提出申请,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安排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2.考察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时间及要求等将在乡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真实、完整信息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

  因考生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名额,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第四阶段: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乡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2.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被聘用后,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岗位,鼓励聘用大学生回本乡本村或居住地社区工作。聘用人员与乡镇签订聘用合同。

  五、管理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