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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沈阳市公积金中心聘用员工招聘公告
2021-09-25 02:18:0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根据《劳动合同法》,结合本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员工。现形成方案如下。

  一、职位数量

  招聘岗位:客户服务等窗口岗位

  招聘数量:5名

  职位解释:聘用员工指的是事业单位在编制以外招用从事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的各类劳务人员,不占用行政编制,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按契约化管理,只限从事某项专业性工作。

  聘用员工不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薪酬待遇按照市财政预算执行,正常缴纳五险一金,最低服务年限为一年。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品行端正,形象端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履行职责义务;

  3.30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金融、会计、计算机、新闻传播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研究生、中共党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4.无直系亲属就职于本中心,遵守任职回避政策;

  5.无犯罪记录。

  三、招聘方式

  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考试、考察等程序,择优录取。

  四、招聘程序

  1.信息发布

  通过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ygjj.shenyang.gov.cn/)发布信息。

  2.下载表格

  登录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报名表后,填写信息,打印报名表。

  3.资格审核

  报考人将以下材料电子扫描件于2021年9月27至28日发送到指定邮箱(242467757@qq.com,标明住房公积金应聘信息),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核。

  (1)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或者相关符合学历认定手续);

  (3)报名表。

  对资格审核结果有疑义的可要求补充相关材料,审核无误后最终确定符合资格报考人员名单。

  2021年10月8日-10月9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到沈阳开放大学北院(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云集街12号)现场确认。确认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件原件、报名表。确认合格后领取笔试准考证。

  4.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安排审核通过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岗位数量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终成绩将在沈阳住房公积金网站进行公示。

  5.体检、考察

  体检需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个人支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能聘用。

  考生体检合格后,按照规定程序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6.聘用

  通过一个月试用期,经考核合格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1.报考人员对报名登记表信息负责,由于信息不实造成一切后果皆由报考人员负责。

  2.在招聘考试期间,如不按时参加考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如有作弊、违纪、弄虚作假等行为,即取消其录用资格。

  3.对报考和录用工作存在异议的可向机关纪委反映。

  4.咨询电话:22527280

  点击下载>>>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聘用员工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