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设定笔试、面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1.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核胜任工作应具备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技能等。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没有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得分为报考岗位最高分的考生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考生考试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公布。
考生面试当天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作风、家庭情况、身心健康、人际沟通等方面的情况。
(四)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
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法、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导致岗位缺额的,可按考生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督,电话:0756-2125810。
未尽事宜,由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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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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