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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09-24 10:07: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为提高人才队伍,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安全监管技术支撑,强化我省医疗器械检验机构检验检测和科研能力建设,加快推进省医疗器械检验所“体外诊断试剂质量控制”和“医用生物防护及植入器械质量评价”两个国家药监局重点实验室建设,迫切需要招录一批能够适应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以满足我省医疗器械创新发展和监管科学的战略需求,不断提升科学研究水平,更好地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2016〕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实际,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是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河南省专业从事医疗器械等产品检验检测的法定检验机构,依法承担医疗器械产品的检验检测、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技术要求)的技术评审、产品型式检验;承担医疗器械产品的季度、年度检测;承担国家和省内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检测、医疗器械的再评价和失效医疗器械的技术鉴定;负责河南省医疗器械的事故监测等工作。依法承担洁净(区)环境、包装材料和化妆品产品的技术检测、产品型式检验等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局人事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并全程接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和监督。

  三、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招聘采取考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下,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博士优先;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且具备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的在校学生(不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五、信息发布及咨询

  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9月24日在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yjj.henan.gov.cn/)、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同时发布,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本次招聘及后续工作的公告、公示、通知等均在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公布。原则上不再通过其他方式通知,报考者因没有及时查看网站发布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而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招聘单位设置咨询电话,解释和答复关于专业需求、资格条件等方面具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