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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09-24 10:09:16   地区:北京   浏览:0

  (二)综合考核安排

  综合考核分为综合知识测试、业务考核和面试通过网络平台线上组织,三者一体进行。综合知识测试占总成绩的30%,业务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总分100分,60分合格。依据综合知识测试、业务考核和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比例1:1确定拟聘用人员,择优录用,成绩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核具体时间和要求以各招聘单位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手机畅通,逾期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考核、调剂的相关事宜请考生关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查询相关信息。

  (三)资格复审

  具体时间、地点请考生关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查询相关信息。

  本人准备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按以下顺序装订:

  1.房山区教委2021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集体户口的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学校户籍部门公章)、本人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应届生需提交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已修完全部课程的成绩单;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档案存放机构的存档证明;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根据个人具体情况,提供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证件资料:

  (1)有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需验原件)、复印件一份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加盖存档机构印章);

  (2)2021年普通中小学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有高校出具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5.提交个人简历,证明自己能力的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档案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的须提供存档证明;

  7.留学生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

  8.非应届毕业生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9.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确定考察及体检人选

  综合考核成绩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及体检人选。考察和体检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安排。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个人人事档案等。体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如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情况,依综合考核成绩的排序进行递补。

  (五)拟聘人选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fsh.gov.cn/zwgk/gkzk/)和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将不再顺延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任手续,如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未办理相关手续,视为本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需要说明的情况

  1.对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享受正式教师的待遇。

  2.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北京生源最低聘用年限为3年。非京生源最低聘用年限为6年。如在聘任期内未经学校同意擅自离岗的将按照聘用合同内容追究相关责任。

  (七)注意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认定为失信人员;

  ⑵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

  ⑶非京生源毕业生及非京籍留学归国人员进京审批落户手续不合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