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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湘潭雨湖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1-09-24 10:09:2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为深入推进雨湖区医疗卫生人事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公共卫生防治体系补短板工作的实施意见》(潭办发〔2020〕4号)等文件,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职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0名,本次招聘岗位分A、B、C三类,A类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B类岗位招聘面向社会和高校毕业生,C类岗位招聘面向社会和高校毕业生(免笔试)。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毕业生(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2021年培训合格的按2021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及择业期(2019届、2020届)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1年雨湖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应聘人员可通过“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查阅。

  二、应聘条件及不得报名的情形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各岗位均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10月8日以前出生),最高年龄要求见岗位表。30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10月8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3.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雨湖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应聘人员的专业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本次考试岗位要求专业按照《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和区卫健局提出意见,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4.应聘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方可报名。

  5.应聘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之前取得。工作经历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1年9月30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学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4.雨湖区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违约或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

  7.不得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方法与程序

  A、B类岗位的招聘程序为: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录取聘用。

  C类岗位的招聘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录取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