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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忻州市定襄县乡镇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1-09-22 17:10:05   地区:山西   浏览:0

  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参加笔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直接面试的考生,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拟引进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只面试不笔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不达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既笔试又面试的考生综合成绩需达到65分及以上,不达65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当日在考点公布,并在定襄县人民政府

  门户网站(http://www.dingxiang.gov.cn/)公布。

  (九)考核

  直接考核的考生,县引进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可采用一般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技能水平评价或实地调研了解等方式进行。

  (十)体检、考察

  入围体检人员,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

  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含2019年、2020年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异地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落实单位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居)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引进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生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引进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定襄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ingxiang.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引进岗位、引进数量、专业要求、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学历(学位)、综合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

  (十二)聘用和管理

  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凭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聘用文件办理入编、入职手续。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合格,正式聘用。考察不合格,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后,予以解聘。

  引进人才单位和引进的人才在聘用合同书中要明确引进人才需服务期满6年,聘用人员在服务期内不得借调、调动。

  引进人员应诚信报考。对进入公示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引进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并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