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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京技师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1-09-19 10:11:34   地区:江苏   浏览:0

  综合考核包括教学试讲和面试两个环节。教学试讲根据招聘岗位,确定一门专业课程(具体内容另行通知),采用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教学课程、学生管理、获奖、发表论文以及课题研究等情况进行考核。

  教学试讲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按照教学试讲占60%,面试占40%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综合考核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聘用

  南京技师学院根据综合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京技师学院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综合考核各项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综合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审查、综合考核、体检考察等工作,需按照招聘单位通知执行我市最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五、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

  南京技师学院  025-85796616、85796612

  监督电话: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5-68788211

  本次招聘由南京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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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1年南京技师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xls

  2.南京技师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doc

  南京技师学院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