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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东艺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09-19 10:12: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艺术学院建校于1958年,坐落在名泉簇拥的历史文化名城济南,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高校,具有艺术学门类下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为山东省2017—2023年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现有文东和长清两个校区,占地1000余亩,全日制在校生10192人。现有31个本科专业、50个专业方向,6个专科专业,其中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绘画、公共事业管理、艺术设计),6个山东省品牌特色专业(绘画、公共事业管理、艺术设计、表演、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2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群、戏剧影视导演专业群);有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美术学科自主成才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有1个“山东省一流学科”培育建设学科(音乐与舞蹈学),3个山东省重点学科(音乐学、美术学、戏剧戏曲学,其中音乐学为山东省特色重点学科),8个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音乐学、美术学、中国画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舞蹈学、戏曲学、广播电视艺术学);有19门山东省级精品课程,4个山东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5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山东省级教学成果奖;有4个省级研究、培养基地(音乐文化研究基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山东秧歌”山东省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齐鲁传统音乐传承研究基地)。音乐学、民族音乐学先后被山东省批准设立泰山学者岗位。建校62年以来,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发挥人才培养、知识传承、社会服务、文化引领方面的作用,为山东和全国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155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5.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1、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2、国家规定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

  3、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艺术学院网站(www.sdca.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网站(https://rsc.sdca.edu.cn/index.htm)山东艺术学院2021年初级岗位公开招聘入口进入报名网站,按报考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修改报名信息,逾期不能再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个人原因影响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