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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临汾襄汾县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公告
2021-09-18 15:53:43   地区:山西   浏览:0

  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纳入村(社区)后备力量培养1年以上的大学生需提供由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报考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需提供党员档案。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期间,若取得资格复审资格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之后,任何环节任何原因造成的岗位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等参加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仪容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占招聘总成绩的40%。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2)面试考官的组成。成立面试考官小组,每个考官小组一般为5至9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每个考官小组设主考官一人,由外聘考官担任,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3)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入围总成绩最后一名相同时,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条件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加试成绩排列。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所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需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襄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