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1年南宁园博园管理中心免笔试招聘公告
2021-09-18 15:57:01   地区:广西   浏览:0

  岗位条件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应使用岗位要求学历对应的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报名,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二)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列为面试人选。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单位将提前至少2个自然日,书面通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等面试相关事宜,并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qsgw.nanning.gov.cn/)公布。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三)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形成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结束后,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南宁园博园管理中心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或直接考核结果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五)公示及聘用

  经青秀山风景区党工委集体研究,从考察、体检均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公示在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qsgw.nanning.gov.cn/)和南宁园博园管理中心公示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一)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