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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韶关始兴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编制人员公告
2021-09-17 08:45:40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的(截至2021年9月30日),笔试成绩加10分。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加分。

  考生须承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证明材料。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能取得的,取消其考试成绩,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二)领取准考证

  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始兴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公告。

  地点:始兴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51-3313041。

  (三)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始兴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公告。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考场纪律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方式为统一集中闭卷考试,根据按岗设考原则,卫生类专业岗位测试内容为卫生通用知识和素养,综合类专业岗位测试内容为综合通用知识和素养,由始兴县人社局、始兴县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在笔试成绩公布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始兴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由始兴县人社局、始兴县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考生。

  (五)成绩评定及分数公布

  1.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参照笔试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按比例1:3确认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始兴县政府门户网上统一公布,考生自行查询。

  2.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考生面试完毕后,考官当场评分、统分,交由工作人员汇总面试成绩,并由工作人员分批次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在面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名确认。

  3.考生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分占60%,面试分占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体检时间由始兴县人社局、始兴县卫生健康局确定并通知考生。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与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始兴县人民政府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始兴县人社局、始兴县卫生健康局提出,监督投诉电话:始兴县人社局0751-3336127,始兴县卫生健康局0751-3313041。

  公示结果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正式聘用人员,须签定服务五年以上协议书(含试用期),并约定违约金。服务期未满擅自离职的,需缴交违约金,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另外,未按规定时间到始兴县卫生健康局和所分配的医院报到的,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