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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苏州科技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第二批)
2021-09-16 17:08: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1.主要学生干部或工作经历证明:班级、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工作经历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不含校内其他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2.身份、学历学位和政治面貌等证明

  (1)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有效身份证件;本(专)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或就读学校学生工作处(部)或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出具的研究生应届毕业生证明(须注明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2)社会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有效身份证件;本(专)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学校官网“师资队伍-教辅招聘”栏目(http://www.usts.edu.cn/szdw/jfzp.htm)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四)心理测试、面试

  复审通过者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对进入心理测试和面试的人员,将在学校“师资队伍-教辅招聘”栏目(http://www.usts.edu.cn/szdw/jfzp.htm)公布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参加心理测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及排名。

  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心理测试和面试安排公布网址同上,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访谈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总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30%、面试占70%的比例计核,并按岗位排序。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六)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则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