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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湘西州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12名)
2021-09-16 10:42:0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2.笔试地点。吉首城区(详见准考证)。

  (四)资格审查

  1.需进行笔试和面试的岗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确定面试对象。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从该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笔试总成绩相同,管理岗位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专业技术岗位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若成绩再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递补2次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以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

  2.单需进行面试的岗位。报考最低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岗位以及州广播电视台出镜记者岗位的,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3.单需进行笔试的岗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等额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确定进入下一程序对象。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从该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笔试总成绩相同,管理岗位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专业技术岗位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若成绩再相同的,采取复试方式确定。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4.资格审查实施单位及内容。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填写《报名表》,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等。

  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书面意见,中小学教师(含特岗教师)报考须提交县市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书面意见,“四项目人员”应提供由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考核鉴定意见。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

  面试根据招聘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试教、试讲等方式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岗位由州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教师、医疗卫生等需采取其他方式面试的岗位由相关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具体以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若出现面试未形成竞争的,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

  

  七、成绩合成

  (一)笔试、面试的岗位。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二)单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三)单笔试的岗位,笔试总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对笔试+面试的岗位计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八、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按以下办法处理:

  笔试加面试的岗位,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若笔试总成绩又相同,管理岗位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专业技术岗位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若成绩又相同的,采取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对象。

  单需面试的岗位,如面试成绩相同,采取复试办法确定体检对象。

  单需笔试的岗位,如笔试总成绩相同,管理岗位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专业技术岗位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若成绩又相同的,采取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须到县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由州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体检。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有疑问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确定体检对象办法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