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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京市溧水区机关事业单位、开发区、镇(街)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21-09-16 10:47: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2.体能测试(不计入总成绩,参加体能测试的岗位详见《岗位信息表》)

  (1)笔试阅卷结束后,体能测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

  (2)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标准执行。

  ①纵跳摸高:男性≥265厘米,女性≥230厘米。

  ②跑步:男性1000米,30周岁(1990年9月1日后出生含9月1日)以下≤4′25″、30周岁(1990年9月1日前出生)以上≤4′35″为合格;

  女性800米,30周岁(1990年9月1日后出生含9月1日)以下≤4′20″、30周岁(1990年9月1日前出生)以上≤4′30″为合格。

  (3)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或无法完成全部体能测试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体能测试结果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5)因体能测试不合格,达不到实际岗位招聘数的开考比例时,在报考同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参加体能测试人员。

  3. 面试

  (1)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应聘人员。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单位要求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件(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军人证)、工作经历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社保缴费记录)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以及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并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除岗位表中特殊说明外,合格分数线为50分。

  面试成绩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报考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六、招聘工作咨询、监督电话

  (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溧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7227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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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溧水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开发区、镇(街)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021年溧水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开发区、镇(街)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docx

  南京市溧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