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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安徽省科学技术研究院)招聘工作人员
2021-09-16 10:52:0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九、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经省科技厅同意后,在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和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安徽省科学技术研究院)网站上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考试大纲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发布。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安徽省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解释。

  相关未明确事宜参照《2021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政策解答》。

  政策咨询电话:0551-65145589(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

  考务咨询电话:0551-63457903(省人事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1-63812402(省纪委监委驻科技厅纪检监察组)、0551-62659375(省科技厅机关纪委)、0551-62873266(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纪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安徽省科学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岗位表ah.xlsx

  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

  (安徽省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