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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安徽省科学技术研究院)招聘工作人员
2021-09-16 10:52:0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六、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将根据岗位需要,选择单一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或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协调应变能力、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及潜能等,满分100分。面试顺序于面试当日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专业笔试主要考察考生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判断、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满分100分。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专业测试通知书(均为原件)。

  根据结构化面试需要,设立面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七、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计算。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笔试相结合的岗位,专业测试成绩按专业笔试成绩占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考试最终成绩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笔试成绩×0.6+结构化面试成绩×0.4)×0.5。

  专业测试单一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的岗位,专业测试成绩即为结构化面试成绩。考试最终成绩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考试最终成绩于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和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安徽省科学技术研究院)网站公布。如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提前设定结构化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专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该岗位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八、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考察要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等要求进行档案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等内容,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聘用程序;对发现不符合规定报考资格条件的,不作为拟聘用人选。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