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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深圳市光明区审计局选聘特聘专干公告
2021-09-16 17:05:20   地区:广东   浏览:0

  2.体检合格的考生因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资格复审的,相应岗位按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资格复审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1.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列为拟聘用对象,并由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录用的,且不违反录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拟录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并按区有关规定实施管理。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相应岗位按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复审人选。

  2.拟聘用对象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招录单位批准,30天内(从公示结束之日起算)未办理相关报到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录用资格,相应岗位按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复审人选。

  3.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4.本次招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方可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三、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四)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选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报考及选聘资格。

  (五)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码及14天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光明区审计局负责解释。

  (七)此次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光明区审计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32;

  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30;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747。

  点击下载>>>

  深圳市光明区审计局公开选聘特聘专干岗位表.xlsx

  深圳市光明区审计局公开选聘特聘专干报名材料清单.zip

  光明区审计局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