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研究录用:将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最后总成绩、核查情况和体检结果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四)确定拟录用人选考核:由连城县永丰水库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核查,对拟录用对象的应聘资格条件及相关材料进行再次核查。重点核查有无违法犯罪、是否为失信人等。
(五)递补:因未按时参加体检、体检或考核不合格、体检考核合格后自愿放弃,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经永丰水库项目建设指挥部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按岗位综合成绩名次排列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选并进行体检及考核。
(六)公示:经研究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将在连城县政府网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录用人员。
(七)录用:经过规定程序确定录用人员后,由永丰水库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安排入职,录用人员必须服从永丰水库项目建设指挥部职位和工作安排。
五、用工形式及待遇
以项目用工形式予以聘用。工程人员薪酬待遇为4500-6000元/月,中级工程师薪酬待遇为5000-7000元/月,高级工程师薪酬待遇为9000-100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应承担的社会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险”),具体薪酬面谈。
六、员工管理
(一)本次招聘录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考察期两个月,试用、考察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二)本次招聘录用人员由永丰水库项目建设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被录用人员应当服从安排或调配。
(三)录用人员入职时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原件、职称及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个人征信证明、原单位离职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等政策人员,一经发现,一律不予录用。
(四)违约责任。聘用人员服务期为两年(含)以上,服务期未满解除合同一方应承担违约赔偿金5000元。
(五)受聘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到指定工作地点工作,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七、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为三年,考核为合格者继续聘用,后续聘用期限按实际情况而定。
八、其它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无法联系造成影响聘用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招聘全过程接受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
(四)如遇政策性调整等情况,请及时向连城县永丰水库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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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永丰水库项目建设指挥部公开招聘项目用工人员岗位表.docx
连城县永丰水库项目建设指挥部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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