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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德州齐河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公告
2021-09-16 10:40:30   地区:山东   浏览:0

博士研究生配偶在其他单位工作或处于非就业状态的,由人社局根据个人情况,多渠道协助推荐就业岗位。

对暂未就业的,给予每月不低于我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并以个体身份参加缴纳相应社会保险。养老保险费用补贴标准为上年度全市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的20%,医疗保险费用补贴为9%,补贴时限最长3年。

4、子女入学:博士研究生子女入托或申请就读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由居住地或工作地政府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和本人意愿统筹安排。高中转学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到县直高中或居住地、工作地学校就读。非我县户籍子女在我县就读学前阶段、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学校或参加初中升高中的,享受我县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九、考试组织与纪律监督

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引进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引进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

(一)公告、有关通知等需要公开的信息将在齐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此次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在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咨询电话:0534-5337611

附件:

1、附件1:报名登记表qha.xls

2、附件2:诚信承诺书qhb.doc

3、附件3: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qhc.xls

齐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1年9月15日

原标题:2021年齐河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ihe.gov.cn/n30828944/n30830358/n30830392/c64846616/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