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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临汾霍州市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公告
2021-09-16 10:43:07   地区:山西   浏览:0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

  (4)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按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若同一岗位的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进入下一环节,如并列人员均不具备上述身份或同时具备上述身份,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采取加试一场笔试的办法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招聘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2.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等进行实地调查。同时对报考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或复审,再次确认应聘资格。考察对象达不到到村(社区)工作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以上环节因任何原因形成的岗位空缺,进入下一环节前,在同岗位中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信息在霍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霍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一)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程序进行聘用。拟聘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被聘用后,由霍州市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确定岗位,乡镇(街道)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先在乡镇(街道)培养锻炼一年,在村(社区)服务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含在乡镇、街道锻炼时间),鼓励长期在村(社区)工作,服务期限内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村(社区)工作岗位。不按时签订聘用合同或不服从分配的不予聘用。

  (二)待遇

  被聘用人员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等按照霍州市乡镇(街道)事业人员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注意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具体事宜均在霍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