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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09-16 10:44:27   地区:湖南   浏览:0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依据网上报名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时间:9月23日9:00-9月28日17: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0月20日9:00至10月22日17:00)。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面试有关事项在省发展改革委网站公布。

  (四)组织考试

  1.开考比例:公开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报请省发展改革委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省人社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本次考试参加湖南省2021年第二次事业单位集中招聘考试,所有考生均参加综合管理类(A类)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考试连续进行,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笔试时间为2021年10月23日(星期六)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满分均为150分。考试大纲详见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公告附件4)。

  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沟通能力和岗位的匹配性等。总分100分。

  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考试成绩在省发展改革委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1.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干部任用回避等情况。

  3.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须出具书面意见),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省发展改革委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公开招聘人员名单在省发展改革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前如拟聘用人员有工作单位的,须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并取得相关证明。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9991004,89991046(省发展改革委人事处)

  0731-85063794(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731-85063796(考务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