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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下半年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6名)
2021-09-16 10:51:05   地区:安徽   浏览:0

  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二、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出具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材料、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按规定报送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受聘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和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录“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查阅。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4.政策咨询:0564-3376209、3376108

  监督电话:0564-3370656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使用。

  附件:

  1.2021年下半年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2.公共科目类别代码;

  3.关于同意XXX同志参加2021年下半年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的证明;

  以上各类表格,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填写。

  附件:

  2021年下半年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ah.xlsx

  2021年同意报考证明ah.docx

  2021年公共科目类别代码ah.docx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5日